来源:法规司 | 2023-04-04
202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标《纲要》目标任务,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切实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对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卫生健康委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干部集中轮训、网上专题班等方式,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等重大论断,切实以大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
(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领导。国家卫生健康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体现的“十一个坚持”作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委党组书记、主任马晓伟同志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研究部署、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把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纳入委机关干部培训总体规划,在《国家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在干部培训中,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依法治国相关课程,推动学法经常化,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根据中央组织部调训计划,每年选派司局级干部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全面提升依法治理能力”等专题培训班。
二、坚持提质增效,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厚植制度根基
(一)全力推动卫生健康重点立法。一是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积极配合、持续推进《传染病防治法》修订工作,不断完善我国公共卫生法律体系,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二是在立法层面保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放管服”工作落到实处。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和工作进度,配合司法部等部门开展行政法规清理工作,推动完成《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行政法规的修订工作。三是不断健全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体系,推进食品安全标准管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爱国卫生、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配套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
(二)增加标准供给,促进标准实施。发布33项与人民健康相关的重要标准,包括强制性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鼠疫疫源地及动物鼠疫流行判定》。发布强制性法定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职业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标准》等,为《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制修订6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启动156项标准的制修订和研究工作,对213项发布满5年的标准进行复审,启动标准实施评估工作。
三、深化卫生健康“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总体要求,专题召开2022年全国卫生健康“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议,总结推广改革经验,部署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卫生健康领域重点任务,做好统筹安排、强化责任落实,持续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将卫生健康领域全部29项主项53子项纳入清单,逐项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梳理分列业务办理项,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等18项行政许可实施要素,推动实现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生物安全、医用设备、食品安全等相关审批事项“一张清单管到底”,促进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三)持续优化服务。聚焦卫生健康领域“关键小事”,推出“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5项便民惠民利企举措;将出生医学证明、生育登记、死亡证明(正常死亡)等个人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国务院“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集成化办理。
四、加强统筹协调,提升卫生健康综合监管效能
(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逐步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重要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2022年,全国医疗服务监督“双随机、一公开”共抽查医疗机构25813家,查处各类案件1472件。随机抽取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饮用水等相关单位,查办案件19787件。
(二)深入开展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印发《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监督函〔2022〕43号),针对医疗机构、医师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证件,超范围诊疗,制售假药,虚假诊疗等医疗行业乱象,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提高医疗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水平,逐步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联合多部门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打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等专项整治工作。
(三)开展医疗机构多元化监管。推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以医疗美容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等为重点,选取当地医学会、医院协会、医师协会、整形美容协会等适当的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提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社会公众法律意识。
五、加强依法行政,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依法依规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强化法制审核刚性约束,全年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106件、政策公平竞争审查44件。加大行政复议审查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71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行政复议申请25件,行政诉讼9件。学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制定印发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委机关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网络信访13091件人次。
(三)有效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全面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学习。着力推动医疗机构法治建设,持续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不断提升卫生健康行政机关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法治素养和能力。
202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卫生健康工作涉及的一些重要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需持续推进;现阶段全行业综合监管的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高质量发展需要;“放管服”改革工作与行业发展需求、企业和群众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部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法治素质有待提升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推进解决。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全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卫生健康篇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http://www.nhc.gov.cn/fzs/s7848/202303/5040f7fe9e9d42f698090a5d95ec7b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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