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 | 2025-03-03
近阶段,国家和省级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各单位积极应对药品供应问题,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努力提升群众健康获得感。
一、健全联动机制,提升药品供应保障工作质效。国家卫生健康委持续开展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定期通报,加强分级应对处置,提升信息联通共享水平。围绕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药品,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对生产供应情况开展摸底和监测,国家医保局对价格和配送情况进行监测。
二、统筹机制协调,完善多层次供应保障体系。国家药监局持续开展短缺药品数据标记,推进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品种审评审批。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整合资源,完善包括易短缺药品在内的储备制度。国务院国资委督促中央企业构建生产、采购、存储、配送全供应链闭环机制。
三、开展分类应对,防范潜在药品短缺风险。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 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重点保障基层用药需求;协同相关部门积极防范季节性药品短缺风险。商务部指导各地和企业做好重点时段、重点药品的保供安排。国家邮政局指导邮政企业做好医邮合作。
四、加强监管执法,维护药品市场秩序。国家医保局加强短缺药品价格风险防范与应对,制定《短缺药品价格的风险管理操作指引》,强化短缺易短缺药品价格信息披露,分类落实直接挂网政策,对于异常涨价线索及时督促整改,引导企业纠正不合理高价。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地方依法查处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制定《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等指南、指引,查处重大垄断案件。税务总局持续加大对医药及相关企业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行业税收秩序。
来源:http://www.nhc.gov.cn/yaozs/s7652/202502/b32d425733d344d58eb5c6d9106b909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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